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及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4]49号)要求,我市从2012年开始,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和《关于切实做好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4号)要求,2015年,我市又开展了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核实举证工作。几年来,我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在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农委的亲切关怀和正确指导下,经过市、县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给我市的划定任务,划定成果已经全部通过国家质检。划定成果如下:
一、落实基本农田地块。依据新一轮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结合2014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和最新遥感影像图,经实地调查确认,将划定方案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图斑逐个落实到基本农田地块,明确基本农田地块边界、地类、面积、质量等别信息。从数量上看,我市全域划定基本农田面积229.08万亩,比规划调整完善下达的229万亩保护任务多划0.08万亩;市级城市周边实际划定基本农田12.22万亩,与上级下达的城市周边划定任务12.22万亩一致;弓长岭区、辽阳县、灯塔市的城镇周边实际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别为0.21万亩、0.21万亩和0.03万亩,均完成了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从质量上看,划定前、后各县(市、区)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均为11等,划定后与划定前相比,全市基本农田质量均不降低。
二、健全基本农田图表册。根据县级划定方案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图斑、保护片(块)、保护区,编制了标准分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图、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图,形成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平衡表、永久基本农田现状登记表、永久基本农田现状汇总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一览表,建立健全了永久基本农田图表册成果。
三、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基本农田与土地整理标识使用和有关标志牌设立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304号)要求,在各县(市、区)、乡镇分别设立统一规范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199块,保证了1个乡(镇)至少有1块以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
四、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各项任务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6号)要求,将划定的基本农田落实到村组和承包农户,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保护责任。其中,县(市、区)对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对村均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书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各村均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一览表在村内进行了公示,并由村委会向农户发放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卡(即“明白卡”)。
五、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更新完善和汇交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4号)的要求,建立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的内容,纳入数据库管理。经县级自检、市级初检和省级检查,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成果均达到了合格标准。
辽阳市完成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凯发平台登录入口
时间发布:2017-04-11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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